濉溪:拧紧“室组地”三股力 释放监督执纪叠加效应
“办案过程中,‘室’掌舵领航、‘组’攻坚主战、‘地’协作保障,才能充分释放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力量互助的叠加效应,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监督执纪效果。”这是濉溪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负责人的切身体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体要求,增强“三不腐”叠加效应,濉溪县纪委监委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推进“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构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
强化配合衔接,推动从“同向”向“同频”发展。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室组地”监督模式,将6个纪检监察室、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镇园区纪(工)委统筹划分为4个联动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副书记分管指挥协调,1名委班子成员协助,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抓总,搭建起固定的“室组地”联动协作平台,发挥“室”专业能力强、“组”熟悉行业特征、“地”熟悉村组情况的优势,锻长板、补弱项,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
强化制度保障,推动从“互通”向“畅通”迈进。针对“室组地”联合监督和办案中存在时效性不强、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全链条”工作机制,从解决统筹协调、职能定位、联动权限、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着手,建立日常管理、线索办理、案件督办、定期例会等工作制度,打破各监督主体间的壁垒,打通日常监督和案件办理过程中难点和堵点问题,实现案件信息融合共享、日常监督全面覆盖。
强化精准实施,推动从“见行”向“见效”延伸。县纪委监委采取“专兼挂”三种监督方式,“专”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工)委各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责;“兼”即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要求,通过交叉检查、协作办案,履行协作区内工作职责;“挂”即根据各专项行动特点,将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工)委纳入专项行动工作组,履行专项行动职责,通过监督力量统一融合、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实现监督执纪精准化、长效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优势,攥指成拳同向发力,确保联出质量、联出效率,把联合优势融入成果转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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