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三年来处置问题线索3111件
“这个事纪委都管不了,还能去哪?我们相信纪检监察机关,相信纪检监察机关能帮我们讨回公道。”在定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经常会听到上访群众这样说。
定远县纪委监委坚持开门办信访,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做到受理准确、解答清晰、疏导有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11件,初核2481件,立案7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5人(其中科级干部122人)、组织处理968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51余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受理办理质效。紧扣纪检监察信访高质量发展要求,从闭门办信、坐等上访,向加强调研、主动下访转变;从就事论事调查了解,向既解决问题又纾解矛盾、凝聚人心转变;从查处单一问题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转变。对群众第一次反映的问题受理后,力争查准、查清、查透,一次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运用三项反馈制度,一案一策、逐案化解,短时间解决不了的,坚决稳在当地、控在视线范围内。
厘清职责归属,形成工作合力。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精准研判反映问题的性质、类别,准确区分业务范围内外的事项。对纪检监察业务外问题,加强与大信访、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既各负其责,又增强工作合力。对纪检监察业务内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分流转办,提高信访举报信息的转送时效。加强与巡察、党风、案管和审查调查等部门的横向协同配合,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交办督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用心用情用力,把思想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运用好“信、访、网、电”和其他举报渠道,耐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了解群众诉求,深入分析群众反映问题的背景、原因、目的和具体反映事项。对因信息公开不到位没有满足群众知情权的,督促基层依规依法公开信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把问题调查清楚、把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群众满意的目的。(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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