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强化自我监督约束 坚决严防“灯下黑”
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拓宽监督渠道等方式,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严防“灯下黑”。
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该区纪委监委立足实际,紧抓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这一关键环节,研究出台《纪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自媒体传播纪律规定》等,从机关议事决策、报告报备、财务管理、网络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同时,该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以举办“干部大讲坛”、主题党日以及“微课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纪法知识专题学习、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并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镜鉴,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持续推动系统内警示教育常态化。
工作中,该区还严格规范线索管理处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程序,常态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等情况,严防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跑风漏气等行为。
“我们已规范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台账、专项督查记录、廉政档案等,做到层层设置防线,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区纪委常委汪建霞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区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其中初核失实了结1件,批评教育2人。
据悉,该区还围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2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围绕遵守纪律、到岗到位、从严保密、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共督查12个单位,发现存在4个方面问题,并要求被督查单位立即整改。
此外,该区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团组织中择优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通过明察暗访、参与活动、日常信息反馈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守纪、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特约监察员先后参与调研活动8次,参加座谈会6次、述职述廉测评2次。
“一直以来,‘谁来监督纪委监委’这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在持续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还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一以贯之抓好秉公用权、规范用权,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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