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组办+X"会商深化巡察全程联动
“石梁镇‘工程竞争性谈判走过场’问题整改措施中有解释性整改,不符合要求。”“县司法局‘接待费支出不合规’问题整改中未体现钱款退回的举措。”……
这是日前天台县委巡察办与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方集中会商,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商讨修改的情景。
今年以来,天台县委巡察办积极开拓“组办”会商新思路,通过“巡察办+巡察组”并有侧重地联合纪检监察、乡镇(街道)、公安、政法、信访、银行等有关单位或技术支撑机构,适时进行集中“会诊”,协同加强破难“攻关”,深化形成“组办+X”会商机制,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目前,我们‘组办+X’会商机制最大的特点是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X可以是一方或多方。灵活性的会商机制有助于加强巡前信息共享、巡中协作联动、巡后齐抓共管,做到及时发现、分析并切实解决问题。”天台县委巡察办主任王威介绍道。
巡前研判,找准方向。在巡察进驻前,巡察办要根据被巡察对象特点,多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会商并收集相关材料,为巡察组备足“粮草弹药”,确保巡察进驻后做到“有的放矢”。在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启动前,巡察办、巡察组协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了村级巡察工作沟通协调会,进一步就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接,积极找准乡村治理难点痛点问题。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七巡察组进驻巡察泳溪乡、村两级党组织之前,通过“组办+乡镇党委”会商,进一步了解监督重点和项目推进堵点,便于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巡中会诊,精准施策。巡察中期,巡察办分派人员走访了解各巡察组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与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等进行联合会商,在问题定性、线索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力度,做到早发现、早移交、早处理。同时有侧重地邀请第三方技术部门会商提请协助,商讨破难攻坚方向。在巡察三合镇朗树前村党支部时,针对发现的个别村主职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县委巡察组通过“组办+镇纪委”会商,决定边巡边改、及时处置,三合镇纪委在巡察反馈会召开前就对两名村主职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巡后共审,做实成果。巡察撤点后,通过会商,组办对于巡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重点从问题定性、印证材料、线索价值入手,确保报告格式规范、语言精炼、问题表述准确、客观真实。整改过程中,巡察机构联合相关监督单位围绕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不同阶段内容,不定期进行集中会商,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进行逐条逐项分析,形成修改意见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回访检查,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效”,推动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巡察办、巡察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已先后对新一届县委巡察的20余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了联合会商,提出审核意见60余条,推动解决水患治理、危房改造等问题10余个。
目前,该县结合《天台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组织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梳理“组办+X”会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天台县委巡察工作“组办+X”会商制度》,持续推动“组办+X”会商机制在新一届县委巡察中发挥更加有力的效用。
(天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25_7650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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