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11月30日,兴平市监察委员会就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向兴平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专项报告。这是兴平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聚焦和落实“国之大者”的重要抓手。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兴平市监委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深入推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关工作,有力提高了兴平市相关领域依法管理、依法治理的水平,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兴平市监委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窗口腐败专项治理、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查处问题线索164个,立案调查22件,给予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5批7件8人,推动整改相关问题398个;针对体制机制性障碍和漏洞,发出监察建议书16份,提醒函和督办函等12份,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制度规定96条。
下一步,兴平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全市各方面、各系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兴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200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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