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开展基层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这则案件办理结束后未及时函告相关单位、未及时执行被处分人工资待遇……”前不久,根据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福建省顺昌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评查组,集中时间精力对其他县市案件开展交叉评查,点明存在问题。
近段时间,南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各评查单位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明确评查具体内容要求,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并建立“问题清单”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
“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旨在不断提高各地查办案件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所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南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平市对照上级的标准,由各地梳理汇总去年6月份以来的自办案件,10个县(市、区)采取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动态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交叉评查既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又要注重发现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确保高质量完成评查工作任务。
据悉,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开展。在开展交叉评查工作前,各地将案卷材料集中归置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办理移交、接收等手续,领取评查工作任务。调阅案件材料后,各地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进行评查评分,并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报告。
交叉评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向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交评查结果,报告评查情况。市纪委监委以清单形式将评查发现问题反馈至被评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
“以检查整改推动案件质量提升这是我们确保基层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抓手。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委将同步抽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乡镇2020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提出对策、督促整改常态化评查制度,切实以评查促改进、促交流、促提升。”南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1129/171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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