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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海宁市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市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书记坚持“四个亲自”抓整改,主动认领5项整改任务,多次召集会议研究会商整改工作。三是有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督办组,并设立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工作2个整改落实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先后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汇报会等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把反馈的28个问题,分解到13名市领导、19个牵头单位、33个承办单位,细化整改“四张清单”。五是严格落实整改监督。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督办机制,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检查4次,检查整改责任单位15个(次),责成整改问题8个,扩大震慑效果。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1人(党内警告14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5人(政务警告2人,开除公职3人);组织处理37人(其中调离岗位2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23人);建立完善制度61项;清退款项2.0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47.54万元。

  一、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项目整改进度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整改政治站位。加强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抓整改。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情况汇报,制定全市“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评价办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深化十大清廉单元建设,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抓好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列为市委第一轮巡察监督重点,部署开展十四届市委巡察整改“清零行动”。对7起案件的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二)强化整改担当作为。全力推进青年汽车委贷项目资金追偿,已完成海宁方主债权追偿工作。推进经编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建设,计划2022年12月底前竣工。严格落实《海宁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分析会商实施办法》,健全项目分级决策制度,制定《海宁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办法(试行)》。以“四色管理法”强化项目跟踪,加快项目推进。

  (三)压实整改责任。江南总部基地项目已达成整体收购协议。完成津补贴清退不到位问题整改,对历次自查、规范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分类整理津贴、补贴、奖金发放依据、范围、标准和程序,依托工资收入发放系统实现所有津贴补贴统一规范发放。建立核查长效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的日常核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督促推动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监督推动整改。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问题,制定海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清单,完善安委办和专委办工作规则及镇(街道)、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规范镇(街道)检查企业流程和企业自查隐患重点内容,每周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每月通报安全生产指数。全力做好“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整改,1—6月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累计指数列全省第一。针对违规配备干部问题,免去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职务,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东锐汽车、尖山光电、汇丰担保3家企业奖补资金未收回问题开展问责调查,对时任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等4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开展企业奖补资金情况专项排查,印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支持工业强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

  (三)加快问题线索办理处置。加快办结上轮巡视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对1名被反映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立案件线索主办人制度和涉疫线索快查、快办、快结机制,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1—7月受理问题线索231件,已办理230件,办结229件。

  三、关于“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存在标本兼治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推广浙江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修订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累计排查企业(单位)3万余家(次),整改隐患5.8万个。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共处置安全生产案件405起,处罚417.4万元。严格“一案双查”,对黄湾镇“5·5”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监管直接责任的黄湾镇社会治理办副主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领导责任的黄湾镇副镇长、黄湾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市住建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配优配强市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所有镇(街道)独立设置应急办,设立镇(街道)消防所,推行消防委托执法机制。建设市、镇、村、企四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实行“除险保安”每日要情报送机制。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60%,1—6月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累计指数列全省第一。

  (二)加强重大风险防范。成立“潮乡家园”新居民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全面启动“社会治理e图智汇”系统。出台《海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开展多轮专项检查,稳妥处置欠薪线索1223件,涉及1770人1731.52万元。完善“平战”结合应急处突机制,各镇(街道)组建常态化应急处突队伍。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772件,处置涉稳事项46件。全市213件信访积案均已化解,综合化解率99.06%,其中第二批国重件20件全部化解,排名全省第一。

  (三)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关于纾困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纾困资金运行,今年累计兑现各类惠企政策资金7.23亿元。出台减负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182家企业政策性担保费218.5万元。提高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扩大企业纾困面。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宁‘要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方面有作为,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培育1个千亿时尚产业、4个500亿级新兴产业和2个百亿级战略产业。时尚产业产值突破730亿元,光伏新能源、泛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值已经分别突破330亿元、180亿元、420亿元、210亿元。开展“腾笼换鸟”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督查考评并定期晾晒通报,整治高能耗企业67家、高排放企业54家、低产出企业237家,腾退低效土地签约4636.13亩,腾空3292.92亩,腾出用能8.3847万吨标煤。高标准打造“钱塘国际新城”,加快科创中心建设和杭州湾智慧医疗产业园、新华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引,引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海宁技术转移中心。深入实施“创新发展年”及争创省科技创新鼎行动,浙江大学—海宁市建设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新一轮战略合作顺利签约。

  (二)争当“示范表率”。全面实施“投资发展年”“创新发展年”“变革发展年”活动,深入实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推出“除险保安”亮晒工作机制和平安建设十大行动、十大创建,开展十大变革行动,全面推进“十项战略抓手”。制定出台《海宁市扩大有效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试行)》,推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指数评价体系,每月排名通报。今年一、二季度获全省扩大有效投资赛马激励,首次夺得嘉兴“红旗奖”,1—6月每月蝉联嘉兴市扩大有效投资“赛马”第一名,实现重返嘉兴考核第一梯队阶段性目标。

  (三)提升干部精气神。严格落实《立体考核预警管理实施细则》《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定“红”“黄”预警人员名单并作出岗位调整。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边缘”部门干部作用,抽调200余名领导干部充实到一线。加大对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干部的即时奖励力度,评选产生30名海宁市“担当作为好干部”。

  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质量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加快战略项目对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浙大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方案。推进交通网络布局,与钱塘区就江东三路建设事项达成一致;杭海城际西延项目开展可研及专题编制;京杭大运河二通道项目进展顺利。进一步畅通政府服务网、拓展通办事项覆盖面,线下大厅2.0平台已接入事项1664件,“一网通办”办件率90.70%,“海宁+”跨省通办平台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制定《海宁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办法(试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办法六导引”》,发布《2021年度亩均评价重点规则导向》,修订新一轮亩均评价实施意见。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4.03亿美元、出口增长28.8%,均列嘉兴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7%;一季度亩均税收10.3万元,高于省平均水平。

  (二)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制定“三个一批”44个重点应用清单,新增45个省级数改试点,5项改革获省改革突破奖,数字经济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深化“慧眼智治”成果运用,运行全国首个公共视频数治中心。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出台《海宁市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深化建立技术性审查制度,本地自建应用95.5%在省IRS系统中注册。举办专题研修班提升干部数字化能力。

  (三)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制定海宁市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系统架构图,出台“7+1”专项行动方案、“五个10万”实施方案,实施“扩中提低二十条”,1—6月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帮扶6200人次,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优惠9.29万户,减免金额2.07亿元。出台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制定农业标准厂房项目实施细则,启动17个农业标准厂房项目,创新“村集体+农业主体+低收入农户”等模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出资获益。积极培育“10万农民变股民”“五薪共富”等示范品牌项目,获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考核优秀。

  (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上级督查发现的5个挖湖造景典型问题340.7亩和新增“非农化”问题164.58亩,在6月底全部整改销号,3.02万亩粮功区“非粮化”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改2.2万亩。充分运用“耕地视联智保”“天巡地查”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监督耕地变化,严控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加快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出台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实施意见、粮功区“非粮化”问题整治优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田长制”。

  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仍有不少短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印发《海宁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海宁市2022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新增用能53.4万吨,平均单耗0.39吨标煤/万元。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印发《海宁市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能效评价办法(试行)》,淘汰落后用能5.38万吨。加快实施“一五十百千万”能源项目,拓展“光伏+未来乡村”等应用场景,建成新能源装机容量超750兆瓦。开展生态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累计排查整改问题18826个。出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实施意见。制定水气质量提升方案和攻坚计划,对全域河道实施四级三色分类管控治理,实施水生态修复等22个水质提升项目。制定生态指数测评办法,每月通报镇(街道)生态报表排名。一季度单位GDP能耗下降3.4%,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6%。1—7月空气质量优良率83.5%,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两个饮用水源地水质Ⅲ类水稳定达标,获省级评估优秀,14个嘉兴市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占比100%,上半年水环境综合指数改善11.29%。

  (二)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出台进一步推进星级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提升建设实施意见和星级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标准,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100%达到三星级标准。构建“核酸检测”15分钟圈,建成具备每日15万管检测能力的核酸检测基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实施“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累计招录选送定向培养生332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中高级职称524人,占比37.8%。

  (三)健全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兜底保障工作,出台《海宁市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和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发布《海宁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启动2个镇(街道)康养中心建设,建成启用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构建5级养老服务体系并出台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制定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实施认知障碍照护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全市拥有养老护理员519名,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64名。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实现镇(街道)设置托育机构全覆盖,全市新增普惠托位460个,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四)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整改落实工作体系,实行销号管理。全市共有农村征地拆迁未安置农户67户,无8年以上未安置户,5—8年共2户今年全部完成安置。合理安排全市年度拆迁计划、控制征迁规模,做好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安置公寓房或宅基地项目建设进度。

  七、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三步一闭环”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对18名市领导和20名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对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扩大会议15次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每月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三清单一报告”制度,每名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强化“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149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追缴违纪违法款物价值共计1621.52万元。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国平,市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裘靖荣严重违纪违法案。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组织国有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重大审计问题应用机制建设,制定《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的通知》,76家部门(单位)建立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内审机制。上线“浙里数字化招标”应用,启用数字化交易和监督系统。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加强EPC项目规范管理。

  (三)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制定《海宁市深化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交叉大检查,共检查单位192家,发现问题69个,发出督办单29份,并跟踪推动整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5月以来共查处8起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抓好干部培养工作。系统谋划年轻干部选配问题,制定新一轮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选配力度,新增4名35岁以下领导干部,市直单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领导干部总数5.7%,上升1.54个百分点。提任35岁左右及以下中层干部113人,30岁左右及以下中层干部33人。深化“干中学、学中干”,开设“周末学堂”,落实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制度。选派50余名年轻干部赴重要岗位历练。实施跨部门竞岗交流,优化全市年轻干部队伍资源配置。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对试用期内调整干部问题,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对时任分管副部长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干部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作出检查,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对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局党委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编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对8个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检查。严格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预审制度。

  九、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海宁文化工程的意见》,制定《2022年度推进文化复兴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出台《海宁市名人文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完成160个“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启动“艺村艺品”精神共富村创建活动。成立伊嘉塘区块城市馆群项目建设指挥部,加快建设静安全民健身中心、射击中心新4号馆。出台《海宁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半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26亿元,文化产业投资14.87亿元,同比增长48.5%。明晰各镇、街道产业发展重点,修订《2022年驻外文化招商专员管理考评办法》。新增规上企业11家,亿元以上项目6个。加快推进盐官音乐文旅项目、硖石景区等重点平台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指数排名全省第一。做优做强海宁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与中传媒签约“影视译制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二)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开展网信工作轮岗锻炼,提高干部舆情安全意识。每周开展舆情风险点排摸,健全考核评价保障体系。

  下一步,海宁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高站位勇当全面整改落实示范表率。市委进一步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常态长效抓好后续整改,依托“七张问题清单”重塑问题源头防控机制。对尚未全部完成的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直至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二是高标准勇当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示范表率。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市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打造一支善于塑造变革、敢于争先创优的干部队伍,持续深化“清廉海宁”建设。三是高水平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坚持“四个融入”抓整改,将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海宁调研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溯源成果切实转化为争当示范表率的实绩实效,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海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0776739;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531室(邮政编码314400)。

  中共海宁市委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22_7619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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