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巡视巡察 >正文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潍坊市潍城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潍坊市潍城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姜仕礼主持召开与区委书记刘金国,区委副书记、区长程锦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姜仕礼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潍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杨升岩就潍城区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刘金国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潍城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其他市管干部,正县级老同志和上届以来退下来的副县级老同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组织部副部长,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姜仕礼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县一级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省委随即启动对县(市、区)的常规巡视,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潍城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对县(市、区)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同题共答,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姜仕礼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巡视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和推动整改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情况;了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了解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党内集中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杨升岩表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对巡视工作旗帜鲜明拥护、坚定坚决支持。潍城区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巡视、坚决扛起责任,主动接受监督、一体推进整改,把省委交付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要全力服务保障,畅通干部群众联系渠道,抓好巡视组交办事项跟进落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严抓问题整改,拿事当事、认真较真,以钉钉子精神整改落实,确保事事落到地、件件见成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构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治理闭环,把巡视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体现为推动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更大力量。

  刘金国表示,这次巡视是对潍城区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思想把脉”,我们一定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省委巡视部署要求。搞好配合服务,保障省委巡视顺利开展。强化纪律意识,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敢于直面问题,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剖析、逐项研究整改。注重成果转化,把省委巡视工作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潍城力量。

  省委巡视组将在潍城区工作2个月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8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视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8186019,18853192039(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0100号邮政信箱;网上邮箱: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巡视巡察”专题中点击“巡视组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巡视组还设置了3个信箱,分别位于潍城区级机关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前、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院门前、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前。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潍城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以及与巡视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党员干部的举报反映,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求决类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sxc/202211/t20221117_1167745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寿光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下一篇: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蒙阴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