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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机动式”巡视。5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视整改进程半月报告机制,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做到问题有人领、责任有人担、整改全覆盖。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小龙亲自领办四个方面问题,对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行党委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分管部室的整改责任,指导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处分1人(记过1人);诫勉2人,教育谈话7人,建立完善制度27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3月底前下发支持春耕备耕、未来乡村等指导意见,于5月底前出台重点针对山区26县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涉农领域;引导全系统全年持续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和农合联等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新型农业主体信用建档9.37万户、覆盖率为70.07%,授信5.39万户、授信金额42.23亿元,授信覆盖率40.27%。

  (二)引导全系统加大对涉农产品的研发,融入更多涉农场景;加强数据分析和建模管理,创新推动数字化服务模式在“三农”领域的应用,提高“三农”领域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申请效率,推动业务增长;继续加大涉农贷款创新力度,出台关于金融助力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的相关文件,到2022年6月末,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金融支持农创客6657人,贷款余额39.64亿元,支持力度居全省银行业首位。

  (三)持续深化丰收驿站服务内涵。指导全系统丰收驿站加强政银合作和异业合作,不断引入新的合作单位,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整合金融、电商、物流、政务、民生等各类社会资源,为农村、社区提供集小额存取款、缴费充值、代购代售、快递收发、信息咨询等为一体的“一站式、多功能、综合性”金融服务,有效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四)建立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间“金融山海协作”机制,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立山区行与协作行间的稳定结对关系,开展多方结对协作,以系统优势资源的统筹,形成金融服务山海合力。至6月末,26家山区行已全面与非山区结对行开展金融山海协作交流对接。

  二、关于“推进行社内涵式创新发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绿色金融发展要求,研究出台绿色生态授信指导意见,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沟通,研究绿色生态产品的金融价值实现机制,推广两山银行典型金融实践做法。加大绿色贷款的监测通报力度,每季度开展通报,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绿色贷款占比。到6月末,全系统绿色贷款余额777.51亿元,较年初新增240.20亿元,增幅44.70%。

  (二)加大科技总体投入,建立与营业收入相匹配的科技投入机制。同时,遵循“轻资产”理念调优财务结构,压缩重资产和非核心业务投入,持续优化科技投入结构。

  (三)加大研发力度。在总体预算框架下,统筹规划,全力加大软件研发投入,保持外购人力费用处于合理水平,重点保障省农信联社后台建设及金融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对关系到全系统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的科技系统持续加大投入,推进相关科技项目的建设。

  三、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动“小微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于5月31日启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金融支持“百万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截至6月末,走访市场主体40.54万户,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3.42万户,占全省银行业的55.15%,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4%,较年初提升1.3个百分点。

  (二)落实房地产集中度按月监测机制,重点关注超限、临限两类行社,对个人住房贷款增速过快、占比超过监管限额的行社严格落实集中度管理整改要求,按月跟进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针对监管部门关注的超监管范围开展的资金业务,优化金融市场风控平台,建立机控机制,完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投研信评系统相关功能,同时加强业务检查,组织资金业务自查。

  四、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或修订10项风险管理制度,覆盖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大额风险等风险类别,加强对行社风险防控的指导监督。

  (二)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违法违规案件防控责任书》,督促辖内行社全面落实案防主体责任,深化案防“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防格局,全方位、分层次、重实效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三)加强对风险行社的审计监督,对重点问题、风险漏洞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并下发资金理财业务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指导管理部开展资金理财业务专项审计,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强化资金业务风险防范。

  (四)保持案防高压态势。制定《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案件风险防控“巩固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做好“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全面提升案件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出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员工行为守则》《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员工行为管理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禁止性规定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省农信联社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试行)》《浙江农信系统行社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指导意见》,从严督促行社修订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委前置讨论事项清单,结合巡察、审计等方式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督导检查。

  (二)大力推进全系统改革发展。在巩固传统存贷款业务发展的基础上,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立为契机,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制定浙江农商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推动理财子公司设立。

  (三)全力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实施“财富管理业务三年规划”,启动“网点财富产能示范工程”,持续丰富自营和代销财富产品体系,持续优化财富管理业务信息系统,提升用户体验,防控各类风险,助力财富业务高效运行和稳健发展。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落实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行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审计部、风险合规部、党群工作部、直属纪委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深化完善“四责协同”,构建全方位协同“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召开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举措。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也有利于下一步工作推动和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

  (三)行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行党委班子和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干部员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相关制度文件精神,细化落实“五张责任清单”要求,持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任职回避、交流轮岗、个人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

  (四)压实普惠领域“微腐败”监督责任。注重政治巡察与农商主责主业相结合,将普惠金融领域“微腐败”问题作为年度巡察重点内容,同时在今年开展的其他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普惠金融领域“微腐败”问题,对查出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督促问责,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五)进一步做深做实巡察工作。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行党委常态化研究推进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巡察监督细化清单》,加强巡前分析研判,建立巡察报告“组办会审”工作机制,提升巡察质量。

  七、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部室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问题线索移送相关流程》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党纪处分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风险合规、审计、巡察、组织人事、监事会等各条线监督力量,推动形成同向发力的大监督工作格局。通过定期编印《浙江农商银行系统纪检监察业务通讯》、现场调研检查、以干代训等方式,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直属纪委、行社纪委的指导帮助,提升全系统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和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二)加强智慧监督系统建设,探索搭建数字化监督管理平台,整合数据信息资源,以员工合规管理系统为基础,加强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聚焦对人的多维度立体化监督,着力促进风险问题抓早抓小,切实提升管理效能。目前已完成智慧监督系统一期包含可视化中心、监督信息查询、基础信息采集、日常工作管理、模型规则管理五个模块上线。

  (三)深入开展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结合普惠金融领域腐败惩治和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全面起底2018年以来有关问题线索,做好审查调查和内部审理。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工作,编印《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切实推动以案促治。

  八、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盯业务风险背后“人”的问题,重视关注行社信贷、资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的廉洁风险问题,对单笔300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处置进行跟踪关注,并将相关重点业务领域的廉洁风险问题列入案件风险专项排查内容,切实防范廉洁风险,对前期已发生的重大风险问题,开展决策背后的廉洁风险分析评估。督促行社建立涵盖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各项业务的统一授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资金业务事中环节的穿透监测,审慎控制资金业务集中度,及时处置存在明显风险隐患的资金业务资产。

  (二)进一步推进公开招标采购,对巡视组提出的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同类型项目后续全部采用公开招标,通用型电子设备、标准化软件产品、标准化服务项目等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对因金融行业特殊性,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的项目,制定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入围供应商审核力度及采购项目专项论证,严防廉洁风险。

  (三)配合行党委利用审计整改“六张清单”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严格执行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推动整改问责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在审计实施中将以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之一。

  九、关于“‘四风’问题纠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完善分层分类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全系统业务回归本源、脱虚向实,对经发现数据虚增、审计整改率未达90%的行社,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同时,建立数据真实性分析核查长效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二)针对查实的数据虚增问题进行逐笔核实,并以通报批评、批评教育、扣减绩效、记违规积分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做好通报警示教育,切实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用。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违规业务接待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对2018年以来行党委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社,全面开展回看自查,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上述存在问题的部分行社“一把手”进行谈话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巡察整改的指导监督力度。

  十、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存在问题,深化认识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重要文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金融理论,提升常态化学习质效,不断加强宗旨意识、现代金融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全面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行领导全年到联系地区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参加联系地区行社党委民主生活会至少1次,指导监督行社坚守定位、管住风险、提升服务,积极出谋划策,促进行社高质量发展。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盘点,针对性推动干部队伍结构优化。每季度开展干部盘点工作,每半年度针对高管到龄退岗、到期交流等情况开展分析,动态掌握行社干部结构情况,提出干部选任建议。同时,围绕行社组织机构、人力支撑、关键岗位与成本效能四个方面,聚焦中层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全面盘点分析全系统人力资源现状和趋势,编写印发全系统组织盘点分析报告(2022版)和81个行社2021年组织盘点一行一分析报告,为行社进一步推动变革、机制优化和效能提升提供参考,指导行社不断优化干部员工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考核激励等机制,持续激发队伍战斗力、释放活力效能。

  (二)深入推进干部队伍重塑。对照省委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相关要求,特别加强总部建设,注重选拔一批学历素质较高、岗位经历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结合年轻干部调研工作,确定行社班子副职战略储备人才,全日制学历高中及以下占比控制在8%以内,全日制学历大学及以上占比超过75%;全年新提拔进入行社领导班子成员和省行中层管理人员的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占比达到75%。

  (三)梳理形成《派出机构履职存在问题及规范建议》,明确派出机构在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责定位。制定《行社选人用人特殊事项报告相关工作要求》,明确行社中层干部破格提拔等情形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社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厘清干部管理边界。

  (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社员工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员工招聘管理办法》,重点对行社员工子女招聘条件、程序以及地方管理部对辖内行社招聘管理职责等进行规范指导,明确各行社不得单独开展行社员工子女招聘,不得为行社员工子女区分设置招聘条件。

  下一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毫不松懈持续整改。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将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四张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长治长效推进整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制度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260803;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660号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电子邮箱:lianghaoran@zjrcu.com。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

  2022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10_7448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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