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发力做实督导 为整改再加保障锁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太康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科室,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十二届县委第12轮、13轮巡察持续整改情况进行了清单式督导。
督查前精心策划。第12轮、13轮巡察是十二届县委巡察后两轮收官之战。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充分酝酿,结合实际制定巡察持续整改集中督导方案,明确了督查目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制定了巡察整改督导台账清单、打分表,对反馈问题、移交办理和立行立改等事项,实行逐一对账销号,并向第12轮、13轮被巡察单位发出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督查中精准扫描。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看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方案、巡察集中整改、持续整改情况报告,认真查找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巡察集中整改、持续整改、整改公开公示、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整改硬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效果不明显、数字整改、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典型问题56个。
督查后铁腕处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意见建议22条,要求立行立改。形成巡察整改督导报告,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督导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再检视再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真正达到群众满意的整改效果。同时,对整改不力的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列为下一步整改督导的重点对象。
该县通过实施巡察整改联合督导,真核查、真问责,狠抓巡察整改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真抓真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提升,“重巡轻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也为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加上一把保障锁。(太纪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0345b72cfbd44f10844d714f283a7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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