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走心”更“入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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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不起组织,更对不起家人,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认罪悔罪……”近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某单位会计涉嫌挪用公款案,20余名县直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这是发生在自己工作领域的真实案例,在感到震撼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观看庭审的同志纷纷表示,一定时刻守绷紧纪律之弦、守好纪法红线。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本地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
“我们按照同级同类原则,根据受审对象的工作性质、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确定教育对象,让教育更精准、震慑更有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让警示教育切中要害,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提醒教育“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针对基层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监委采取送纪上门、送法上门,通过向案发部门单位通报典型案件、集体约谈、开展分析点评、党组织负责人总结表态、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深化警示教育成果,压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供稿 赵静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0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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