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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审判“法槌”敲“警钟” 警示教育抵心中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那段日子,我极度惶恐,每次看到本系统有人被留置、被立案的消息,我都在想什么时候就会轮到我,内心备受煎熬……我对不起组织的信任,对不起父母妻儿,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庭审席上,被告人声泪俱下地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台下旁听席上,参与此次庭审旁听的20余位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表情凝重,脸上写满了震撼。

  殷鉴不远,教训犹在眼前;警钟长鸣,方能行稳致远。为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陇川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院庭审现场,依托县人民法院审判阵地开设庭审旁听“零距离课堂”,针对不同的案例和不同行业、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点,精准组织不同对象进行庭审旁听,分类施教提升廉政教育实效性。利用“身边事”震慑“身边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以案为鉴、以案思廉,严守廉洁底线,增强纪法意识,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

  “这是我第一次现场近距离接触庭审,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审理过程真实再现了李某某是如何腐化堕落,进而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真正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今后,我一定要以案为鉴,秉公用权,洁身自好,争当新时代的好干部。”该系统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感慨道。

  为深化教育成果,不让警示教育对象“一听了之”。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随即开展了“以案说纪、以案普法”教育,采取“案情复盘+法律解读”模式,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和“案中人”的蜕变轨迹,并邀请县人民法院专业人员现场释法,结合案情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理进行解读,阐释职务犯罪的含义、种类、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标准。让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公正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教训,从思想上绷紧遵纪守法的弦。截至目前,已组织庭审旁听4期,受教育对象达到280余人。

  “让‘法槌’敲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警钟’,就是我们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常态化机制,打好警示教育、纪法教育“组合拳”,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余雪楠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927/113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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