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投集团党委:加强整改刚性约束 确保巡察整改清仓见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今年以来,云南省建投集团党委着力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双反馈”“双表态”、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强化督办检查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巡察整改刚性约束,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该集团党委在巡察反馈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持续跟踪、推动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同时,压实“三个关键人”的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压力传导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全过程领导、督办、推动整改工作,通过层层抓实责任,形成全面整改的良好局面。
做好“双反馈”“双表态”。该集团党委从今年第一轮巡察开始就释放强化整改鲜明信号,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向集团分管联系领导进行反馈,督促分管领导、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对发现问题齐抓共管、多方整改。巡察期间,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反馈。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议分别听取汇报后,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双反馈”,要求即知即改、限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立行立改问题51个。对共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归纳提炼,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构筑起健全的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同时,集团党委对标云南省委巡视,实施“双表态”,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议上表态;被巡察单位的集团分管联系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就共同抓好整改、履行“一岗双责”表态,集中整改期间,每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难点问题。
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该集团党委不断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明确集团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履行职责,先后出台了《“清廉建投提升年”建设工作方案》《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进一步明确整改不同阶段、关键节点的日常监督时间表,清晰呈现了巡察反馈、巡察移交、集中整改、监督检查、持续整改等7个巡察整改阶段的日常监督重点和工作流程,督促日常监督整改部门聚焦集团党委具体安排,精准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强化督办检查。为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根据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办协同纪检监察部、各巡察组对2020年第二轮、2021年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监督检查。针对个别单位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举措不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集团纪委相关负责人、监察专员第一时间约谈相关被巡察党组织、纪委和行政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促进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督查组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推进措施,下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通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巡察整改清仓见底。(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0923/113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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