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开展巡察工作“后评估” 筑牢干部纪律作风防线
“巡察干部是否存在口大气粗,颐指气使,在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面前以权压人、盛气凌人的现象?是否存在不守规矩,违规用权的问题?是否以巡谋私,违规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变相赠与的其他物品?”这是近期襄阳市襄州区纪委监委到该区中心幼儿园、育红社区等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后评估”个别谈话时的情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全面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监督的巡察铁军队伍,今年来,襄州区纪委监委根据“作风大转变”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后评估”工作制度,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系统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后评估”工作小组,为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我们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2021年以来被巡察单位抽查回访和区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表现监督评估的实施方案》,明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巡察组执行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等9个方面情况,采取自我评估、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回访方式。”该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同时,该区还配套制作了《巡察干部作风情况调查问卷》《巡察干部作风情况自查自评表》等评估量表,量化评估指标,区分不同评分主体,分类开展评估。
截至目前,该区巡察工作“后评估”工作小组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收回120份,满意率为100%,开展个别谈话36人次,综合评定为满意的有28人次,基本满意的有8人次,谈话中未收到有关巡察干部违反巡察纪律的反映。此外,巡察工作“后评估”完成后,专职巡察干部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任用重要参考,临时抽调干部的评估结果也将被写入工作鉴定中,反馈至被抽调单位党组织,作为抽调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要有监督别人的底气,就必须首先习惯接受监督。”襄州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还将继续深化巡前廉政教育、巡中监督检查、巡后抽查回访等工作机制,筑牢巡察干部纪律作风防线,确保巡察“利剑”永不蒙尘。(襄州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395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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