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四上一合"推动自办案件提质增效
“孙某某身为党员干部,理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镇纪委监察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近日,平湖市独山港镇纪委监察办成功查处了一起自办案件。
此前,平湖市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留置案件时,发现了该案的问题线索。随后,在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独山港镇纪委监察办集中力量,从严从快核查,搜集相关证据,对问题线索涉及的孙某某进行了党纪立案审查。
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的查办,既是履行主责主业的一条“硬标准”,也是撬动监督执纪问责的“大杠杆”。但往往,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存在着人员少、流动大、力量弱等不足,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破解这一难题,平湖市经过探索实践,建立了“工作向上报告、业绩由上考核、线索上面管理、业务上面指导、审查片区合作”的“四上一合”机制。
围绕考核工作,该市从“监督力指数”着手,明确检查发现问题、“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提交等35个主业指标,对镇(街道)纪委监察办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上报问题线索的实施加分,对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报告问题的实施扣分,对发现问题特别严重的实施“一票清零”制,三管齐下,引导镇(街道)纪委监察办扎实落实监督责任。
“为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我们修订完善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的操作办法》,要求各镇(街道)纪委监察办每月定期全面梳理信访举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并上报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一个口子集中统一管理。”平湖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海林介绍。
针对问题线索成案率低的问题,平湖市纪委监委将全市8个镇(街道)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块,由四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指导2个镇(街道)纪委监察办,从问题线索的处置到开展审查调查,再到如何适用党纪条规,实行全流程、点对点业务指导。
对此,平湖市独山港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李海洋深有感触。“在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业务指导下,我们镇纪委监察办的自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也有了明显提升。通过‘室地’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了‘1+1>2’的效果。”李海洋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平湖市已连续五年实现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达到34件,其中,数量最高的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达到5件。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我们将线索由‘守株待兔’变为‘主动出击’,办案由‘单兵作战’变为‘联合会战’,考核由‘面面俱到’变为‘重点突出’,推动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平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平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9/t20220913_6947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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