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5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纪委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调整补充了8个拟表彰先进集体,具体是:
嘉峪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酒泉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金昌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武威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白银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天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陇南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
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信访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公示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一)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31—8922540(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邮编:730030
(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4894106(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人社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邮编:730000
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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