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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清退浇地款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多亏镇纪委出面,俺的钱终于退回来了!”近日,尉氏县庄头镇魏家村群众握着镇纪委书记张浩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最近该镇电网改革,县电业部门将农村低压灌溉系统的管理权转移到村里,维修收费权限也一并移交,原来的浇地卡弃用,换发新卡,魏家村群众找村里的电工董某退还老卡里的钱,董某却借故推脱,迟迟不愿退还。

  “卡里少则几十,多则几百,他管着两个村的浇地卡收费,金额不小,这都是群众的血汗钱,一定得要回来。”张浩表示,不能辜负了魏家村群众的满心期待。

  经了解,董某既不是村干部,也不是党员,是电业部门的合同工,且已经退休,不再负责收缴电费事宜。镇纪委该怎么介入呢?张浩召集镇纪委的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决定联合电力部门和镇派出所找董某正面突破,尽管对其不能以党纪论处,但其毕竟是电力部门的退休合同工,该清退的资金必须清退。

  于是,镇纪委联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找到董某。“老董,先前村里的浇地电费都是你收的,这些钱现在都清退没有?”张浩开门见山地说道。

  “张书记,俺不是不退,原来机井维修费用都是我垫付的,资金还不够时我就从充值费用里预支,现在老卡里没有余额……”董某也没有隐瞒实情。

  “老董,无论你是否负责电费收缴工作,但你是电业部门的合同工,你可不能退而不清啊!”派出的同志提醒他说。

  “维修费是维修费,该怎么报怎么报,电费是电费,这是两码事儿,你该报销的报,该退还给群众的也得退,不然……”在大家的一再劝解下,董某终于表态会尽快算清账目,将旧卡里的余额退还群众。

  该镇纪委以此案为鉴,考虑到电改涉及的行政村较多,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靶向监督,督促电业部门指导各村电工依规做好收费过渡期管理,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尹如恒 李志刚)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6af7da1f83124e75be1cac53d3b5d4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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