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执结赔偿案
“多亏了纪检监察组和法院执行人员的操劳,拖了几年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回来了。”近日,在项城市三店镇孙庄村付某家的院子里,申请执行人付某接过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赔偿款不禁感慨道。
2019年12月,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付某、张某与被告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刘某赔偿二原告医疗费等182879.18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举家外出,杳无音信。经调查,刘某名下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由于刘某的人间蒸发,伤者迟迟未拿到赔偿,无奈之际,付某、张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刘某的刑事责任,并到该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到反映后,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与法院执行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执行刘某的案件“解剖麻雀”,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深入查找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异地财产调查不全等多个问题,通过与办案法官座谈,认真反思了案件执行中联动不足、协调不畅等问题。
经过联合工作组的努力,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淮阳区某小区附近居住的信息后,立即组织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组6名干警前往该小区附近。执行干警经过2天的摸排,终于将正在出租屋内打扫卫生的被执行人刘某抓获。
被执行人刘某到案后,因拒执害怕被判刑,主动与家人联系,将赔偿款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拖了三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终于执行完毕。(栾永杰 耿贺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6004930e7a0a42ffbe4803e1eed333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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