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澄清函让法官“释怀前行”
近日,永仁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再次见到县人民法院干警樊某某时,他正在耐心细致地调解一起纠纷,并不断安抚当事人的情绪……
看着眼前信心满满、干劲十足的樊某某,两个月前在县人民法院开展澄清反馈的情景历历在目。
此前,有群众反映法官樊某某失职渎职,未按庭审现场当事人提供的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导致错过上诉期有效时限,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迅速组成工作组展开核查。经查,县人民法院承办该案的书记员已经按期将判决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庭审笔录上当事人签字捺印认可的地址,因反映人拒收,判决书被退回。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
“经调查核实,反映樊某某同志的相关问题不属实,根据有关规定,现以书面澄清的方式为你公开通报澄清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被反映人宣读澄清函。
“感谢组织为我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今天你们专门送来澄清函为我澄清问题,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强大力量和温暖,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地秉公履职、为民服务。”樊某某接过“沉甸甸”的澄清函激动地说。
“公开澄清正名,为‘寒心、卸劲’的干警消除了思想顾虑、卸下了思想包袱,工作热情更加高涨了。我们将摆正心态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坚定‘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坚决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表示。
一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先后印发永仁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打好综合分析研判、严格逐级审批、个性化定制方案、暖心谈话回访等系列“组合拳”,提升澄清正名的力度和热度,做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通篇文章”,推进“清廉永仁”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自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政法干部队伍教育等重点领域,灵活采取“书面+会议”的方式,为10名党员干部3个单位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是一个风向标,目的是还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传递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关爱的‘温度’,我们将持续稳妥地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加娟 张华琼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901/11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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