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做实监督“大文章”
“你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财经纪律、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存在如下问题……请你单位收到本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函告我委。”日前,剑川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风险漏洞一针见血找出“病灶”,对症下药开出“治病良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漏洞和症结,及时向监督对象列出问题清单,“量身定制”纪检监察建议,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治标治本。
为牢牢守住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质量关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既指症结查“病因”,又开“处方”除“病根”,该县纪委监委树牢质量意识,强化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由承办部门提出,经负责常委和分管副书记审核把关后报纪委书记签字审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适用不精准、不符合要求、内容笼统、缺乏“含金量”的,不予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承办部门予以提醒谈话。同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定期组织对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开展评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以评促改,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质量。
此外,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一报了结”,让其真正发挥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巩固监督效果。按照“谁承办、谁跟踪”原则,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建议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纪检监察建议在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到位问题,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落实整改,避免走过场、打折扣。同时,通过适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对问题是否解决、制度是否完善等方面重点跟进督办,检验整改实效。今年1至7月,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15项,做足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挖‘病灶’,又开‘良方’,是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整改治本的方法。”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张润莲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818/112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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