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区机制提升“治已病”质效
“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模式,弥补了我们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专业能力欠缺、力量不足的短板,破解了熟人关系对执纪的干扰难题,使我们办理的案件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近日,洛阳市瀍河区一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在谈及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时如是说。
原来,该街道纪工委在办理一起涉及问题楼盘信访件时,因办案力量薄弱、专业能力欠缺、熟人关系干扰等因素影响,导致问题线索处置停滞不前。该区纪委监委在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时发现了上述问题,立即启动协作办案程序,指派协作区内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案情分析、调查取证、谈话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执纪效果。
依托协作区工作机制,瀍河区纪委监委集中全区办案业务骨干力量,专题分析研判、“一事一议”逐件提出处置建议,由5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领40余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纪检专干直接参与案件办理,从不懂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到精通办案、主动办案、协作办案,为“治已病”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撑。
“协作区机制实施以来,我们实行片区协作、联合执纪工作模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解决了乡镇(街道)监督执纪专业队伍问题,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量同比上升91.6%;组织措施处理人数同比上升103.3%,有效消除了‘零执纪’‘零办案’问题。”在对该案件进行总结时,瀍河区纪委监委协作区分管领导在研讨中说道。(王可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b371784232ba4d76a8c555bac5fa6a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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