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巡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李组长,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某公司的房屋出租租金(人民币35000.00元)未存入单位账户,请你们在巡察中重点核实该款项去向及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在十四届永仁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期间,县审计局向县委巡察组交办了审计发现的问题。
自永仁县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以来,永仁县按照“及时沟通、互相支持、增强合力、推动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巡察的各自职能优势,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成果互用,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能。
该县强化巡前、审前情况通报制度,每轮巡察进驻前,县审计局向县委巡察办提供涉及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并提出需要县委巡察重点关注问题及工作建议。
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组需要深入了解有关单位、个人及项目审计情况、调阅审计材料的,商请县审计局深化协作配合。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线索与县委巡察办进行沟通,由其协调有关巡察组介绍情况,必要时还可以调阅有关巡察材料。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属于审计职责范围和审计手段可及的情况和问题、需开展审计的,在巡察报告中提出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审计的建议,实现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无缝对接,形成强劲的监督动力,共同织牢织密监督网。
该县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促进被巡察单位整改到位。对于发现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未落实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时,向县审计局通报;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根据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十三届县委共开展了十四轮巡察,共征求县审计局意见10次,回复意见共86条;十四届县委共开展了四轮常规巡察、一次专项巡察,共征求县审计局意见5次,回复意见共24条。截至目前,该县通过开展巡审联动发现问题线索15件,办结14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件10人,问责2件2人,谈话提醒2人。(李启琼 李加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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