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创新推行“三个三”工作法 强力推进“阳光三务”全面有效公开
为切实做好“阳光三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通过三个到位、三个结合、三个强化,强力推进“阳光三务”全面有效公开。
坚持“三个到位”,促进“阳光三务”公开进程。责任分工到位。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县委高度重视,制定《关于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县“阳光三务”工作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压实责任。保障措施到位。在全县统一建立“阳光三务”微信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信息,并做好人员保障,在县乡村三级安排专人负责“阳光三务”填报、审核,实现专人专管专录。为了确保公开内容不缺项、不漏项,做到有章可循,县纪委监委向全县14个乡镇下发“三务”公开内容指导目录,详细明确了公开内容、程序、方式和监督工作等要求,制定了公开内容标准化样本。督查指导到位。以查看后台数据和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通报各乡镇“三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督促数据采集、报送进程,并由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公开内容进行把关。
坚持“三个结合”,确保“阳光三务”公开成效。把“阳光三务”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对“阳光三务”工作加强管理,将“三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上来,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要求各村、各社区严格按照目录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全面推行村级“阳光三务”与全力推进信访减量退位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村级“三务”方面内容的信访举报,督促办案科室从严从快优先办理,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全程参与到“阳光三务”日常监督工作中,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把“阳光三务”与工作考核相结合。将“阳光三务”运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各乡镇在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前提下,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坚持“三个强化”,提升“阳光三务”公开质量。强化宣传发动,夯实工作基础。为了提高群众知晓率,县纪委监委发放二维码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袋1000余个,并在各村屯醒目位置张贴二维码展板共计850余块,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入村宣传讲解,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阳光三务”工作的认知度。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开展“阳光三务”业务培训,对14个乡镇具体负责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三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细致和全面的辅导,及时答疑,提高规范意识。强化数据监督,提高公开质量。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村级财务收支,临时用工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增减变动等方面的监督,要求不论村大小、业务量多少,凡是涉及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低保五保、“三务”公开、“三资”管理等惠民资金重大事项的,一律按照时间节点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三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目前,已公开信息34519条,实现全县188个行政村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2/07/27/0301285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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