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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他们倒在“十元”围猎局下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每次给的好处费也就是10元、20元,没想到这么一点小钱害了自己。”不久前,浙江省安吉县某二手车车商蒋鑫瑶因涉嫌行贿站上了法院被告席。

  2021年6月初,蒋鑫瑶在从事车险理赔、二手车买卖时发现,驾驶证买分卖分是一门好“生意”。但他心里明白,这个“生意”想要做得长久,必须要有交警大队内部的“合伙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孝丰中队辅警钟华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窗口辅警蒋珞军成为了蒋鑫瑶极力拉拢的对象。此前,在从事车险理赔时蒋鑫瑶便与二人熟识,为了进一步巩固关系,蒋鑫瑶时不时借机以请教业务等理由与他们套套近乎、拉近关系。

  “一开始,也只是让我们帮忙查询一下车辆违章信息,这个风险并不是很大,给的钱也不多。”因为熟悉,钟华和蒋珞军对蒋鑫瑶的请托并未怀有戒心。每次查询后,二人都会收到10元、20元不等的“辛苦费”。

  随着“查询生意”的顺利开展,蒋鑫瑶也适时升级了合作模式,请托事项从查询违章信息变成了处理违章扣分,并对好处费进行明码标价。三人约定,每次处理违章,钟华和蒋珞军将获得30至50元的好处费。

  在蝇头小利的诱惑下,钟华和蒋珞军早已将相关规定抛之脑后,毫无忌惮地与蒋鑫瑶打起了配合,为蒋鑫瑶承接的客户违规处理交通违章扣分事宜。蒋鑫瑶每次也会兑现承诺,及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他们支付相应的好处费。

  然而,再隐蔽的手段、再花哨的伎俩也有破解的方法。2021年11月,安吉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关交通违章数据异常问题,随即展开调查,并很快掌握了钟华、蒋珞军、蒋鑫瑶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我真的没想到,前前后后自己已经收了这么多笔钱,更是触犯了法律。”在接受调查时,当看到工作人员手中展示的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钟华和蒋珞军顿时傻了眼,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违规查询、处理了如此多的车辆违章信息。

  经查,蒋鑫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先后分158次送给钟华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98万元,分62次送给蒋珞军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45万元。

  2022年6月,蒋鑫瑶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钟华和蒋珞军也因涉嫌犯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移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zcm/10279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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