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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澄清正名为干部卸“包袱”添“干劲”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干群众工作,最怕的就是被群众误解。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真正放下心理包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一如既往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主动作为……”近日,在漾濞县鸡街乡纪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如释重负地说。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举报内容不实,现予以澄清,希望你不要有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今后继续大胆履职……”在干部澄清会上,该乡纪委通报了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为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鼓励这名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继续做好今后的工作。

  自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把握工作程序、适用情形和澄清方式,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为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信访举报知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全覆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把“我要举报”转变为“我会举报”,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错告和恶意举报等行为的发生。对勇于创新的干部容错免责,在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效的基础上,真正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还清白者清白、为干事者卸‘包袱’添干劲,澄清是最好的保护,信任是最有力的正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线索源”,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广大群众利用信访举报手段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监督,但对颠倒黑白、道听途说、混淆是非、诬告陷害等行为,也将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左金宏 常进飞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714/11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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