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3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浙江音乐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音乐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专题学习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照巡视反馈4个方面、11条意见,梳理出50个具体问题和138条具体整改举措,逐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积极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五张清单”,每周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闭环管理。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巡视整改监督,通过建立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对账销号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组织处理3人(免职3人),教育提醒13人,并修制订相关制度33项。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全国两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每月制定印发学习指导书,强化基层党组织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监督,确保应学尽学,学深悟透。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制定出台《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把马克思主义学院打造成为理论教学、研究、宣传、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和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思政课专任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内部选调、公开招聘等方式新增4名思政课专任教师,现有思政课专任教师师生比已超过1:350配置要求;二是从强化资源保障、提高待遇等方面对思政课专任教师给予政策倾斜,确保思政课专任教师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思政课内涵建设。一是着力减少思政课班级授课人数,40-60人中班授课比例从18.18%增至42.11%,40人以下小班授课比例从9.09%增至31.58%;二是严格落实每月一次集体备课制度,结合“音乐厅里的思政课”“朋辈思政课”等载体,大力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创新,分步分层构建具有德育本色和美育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新体系;三是加强思政课课堂纪律管理,严禁随意调整和占用思政课时间,确保思政课正常教学秩序。
(五)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一是实现390门专业课程的课程思政全覆盖;二是建立课程思政“三个一”(一个实践品牌、一次实践活动、一个实践基地)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课程思政基础;三是深入推进教学研讨、研习营、示范课评比等活动,重点培育了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和精品课,并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和教学团队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教学研究项目6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
(六)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重专业技能、轻文体素质”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凝聚立德树人思想共识;二是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新增66门人文素养类通识课程;三是启用智慧考勤系统,加强教学督导,并将课堂纪律情况纳入各院系年度考核内容,学生旷课、违反课堂纪律等情况明显改变;四是制定出台《学生“校园阳光体育长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阳光长跑”优秀标兵评选,并将学生“阳光长跑”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各院系年度考核和学生学业预警,积极营造重视体育、热爱体育良好氛围。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教师请假、调(停)课管理暂行办法》《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教师参加校外创作演出、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等制度,引导教师守好教书育人主阵地;二是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和先进典型示范宣传系列活动,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强师德、正师风、促学风;三是对1名违反师德师风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八)强化青年学生价值观引领。一是组织学生开展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传承红色基因,开讲共青团百年故事”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制订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十条规范,强化学生校外兼职活动的规范管理,学生因校外兼职导致晚归情况得到基本杜绝;三是制定出台《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已有17名学生被纳入学业预警体系管理。
二、关于“聚焦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助力文化浙江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助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一批“五个高地”的浙音标志性成果和金名片;二是启动实施重大文艺精品创作计划,《朴裙》《越地长歌》已经公演,大型民族交响音画《宋韵•华章》计划在下半年公演,向党的二十大献礼;三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浙里之音—喜迎二十大 护航亚运会”为主题的文艺下基层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四是推出“相约浙音”周末音乐会,每周五晚在校内定时演出,4月下旬以来线上线下观看人次累计达1165万,已形成明显品牌效应;五是推出“巨星之夜”城市阳台系列音乐会,春秋季每周六晚在钱江新城定时演出,让高雅艺术走进民众。
(二)健全完善数字化改革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强化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二是成立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党委书记每周听取数字化改革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数字化改革推进会,进一步健全完善数字化改革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信息技术中心的数字化改革项目统筹职能,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四是通过内部调配和外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信息技术中心力量;五是建立覆盖各单位、部门的网络安全与数字化改革联络员队伍,推动数字化改革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推进大数据仓建设方案》,推动建立集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开放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二是着手开展浙音成长、浙音学堂、快乐教室、音乐社区、线上音乐会5大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着力打造智慧“云上浙音”;三是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和掌上浙音建设,以数字赋能让师生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四)强化数字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与日本雅马哈、宁波音王集团等行业知名企业合作,强化技术联合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助力文化浙江、数字浙江建设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建设‘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步伐还不够快”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对标国内“双一流”音乐学院,以音乐与舞蹈学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水平为目标,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规划》《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等3个子规划。
(二)扎实推进附属音乐学校转设和校企改革工作。一是成立附属音乐学校转设工作专班,研究制定《附属音乐学校转设(民转公)方案》,统筹推进附属音乐学校转设工作;二是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激发校企活力,加快推进乐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
(三)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加快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一是完成新一轮导师选聘工作,新增研究生导师74名;二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压紧压实导师主体责任;三是启动实施首批研究生科研及艺术实践项目计划,不断提升研究生科研、创作与艺术实践能力与水平。
(五)加强一流学科建设。一是围绕《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以做精做强音乐与舞蹈学、做优做特戏剧与影视学、加强艺术学理论建设为导向,推动3个一级学科更高质量发展;二是新增舞蹈学、表演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占比达62.5%,实现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覆盖。
(六)加强学位点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与省内知名高校博士生联合培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成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二是高质量完成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七)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音乐学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和艺术科创成果转化机制,横向课题数量和实际到账经费稳步增长。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浙江音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清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一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江音乐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浙江音乐学院教师琴房管理办法》《浙江音乐学院演出场馆管理办法》《浙江音乐学院排练厅和录音棚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二是通过内部岗位调整方式,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基建管理队伍;三是上线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合同的全流程业务线上管理;四是对2019-2021年间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160项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加强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意见》,推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快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优化专家验收环节相关规定,推动采购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二是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202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资产委托经营协议》和《资产出租协议》,进一步加强资产经营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将校内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职能统一划归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由学校统一上缴国库。
(五)加强纪检部门自身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暨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启动实施“3+3”校内巡察和专项督查工作,聚焦关键领域和关键少数,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风险防范存在明显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一是修订《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招生考试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在教师主动报备和自动回避制度基础上,探索试行考生考前主动报备制度,有效堵上招生考试相关漏洞;三是通过内部调整方式,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研究生招生队伍;四是组建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全体纪检专职干部、纪检委员、特邀监督员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考试专项监督工作组,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对近两年离职、退休教职工资产和科研经费采购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理,对已过使用期限且账实相符的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三是对不符合学生公寓6号楼和教师周转房入住要求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四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六号宿舍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入住人员标准和审批流程,坚决杜绝多头管理现象再次发生;五是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维修工程管理。一是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152个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作辞退和调离原岗位处理;二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三是组建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校内各类工程项目的计划统筹和监督管理。
六、关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制度。每位班子成员牵头领衔一项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报告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纳入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转化为长效性、制度化工作举措。
(二)提高服务师生意识。一是及时帮助解决管弦系资产清查、琴房调配和学生活动中心无线网络等问题;二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教师琴房管理规定》和《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校园功能布局规划》,探索开展教师琴房共享机制改革,切实解决教师琴房使用矛盾;三是组织召开教师、青年干部、后勤员工和学生等多个层面的师生座谈会,面对面倾听广大师生意见建议,并通过网络投票确定了2022年十项民生实事。
七、关于“党委抓班子凝心聚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21日、2月9日,学校党委先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省委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书记院长每周1次磋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拟上会议题的意见征求和会前沟通酝酿,不断提高上会议题质量,坚决杜绝议而不决等现象再次发生。
八、关于“干部人才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对学校人才工作的领导。一是优化调整人才办机构设置,实行人才办与组织部合署,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人才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政治把关。
(二)提高人才工作质量。一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人才队伍顶层设计;二是启动实施“尽善学者”人才工程,分层分类加大人才资助培养力度,助推各类人才更好更快发展;三是修订《浙江音乐学院领导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机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强化干部队伍顶层设计;二是对责任意识欠缺、进取意识不强、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3名中层干部给予免职处理;三是统筹推动职能部门与二级院系干部交流,着力建立一批30人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四是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院系负责人和各类急需专业人才,着力解决部分关键性中层正职岗位缺配和干部梯队结构不合理问题;五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浙音人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凝聚干部思想共识,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六是上线党建信息平台“党小音”,以数字赋能助推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智慧化,促进干部队伍系统性变革和重塑。
九、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一是健全完善校地党建联盟合作机制,深化院系“党建+”工作理念,加快构建“一系一品”党建品牌工作体系;二是两个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高校“样板支部”和全省高校“标杆院系”考核验收,新增一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点;三是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和领导班子配置,中层正职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比例提高至89.5%,并实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四是制定出台《浙江音乐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书记抓、抓书记,加快形成“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作格局,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
(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一是对巡视反馈提出的党员发展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取消1名预备党员资格,并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完成新一轮组织员选聘工作,对7个二级党组织组织员作了调整;四是进一步强化二级党组织党员发展主体责任,确定64名留学归国人员和高知识群体教师为重点联系发展对象,并吸纳2名教师为预备党员。
(三)加强共青团工作。一是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二是完成校系两级团学组织换届工作,在校团委和11个院系分团委基础上,设立155个团支部,实现基层团组织全覆盖;三是制定出台《共青团浙江音乐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表彰活动,以先进典型示范激发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加强团委对学生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进研究生会、学生会改革。
十、关于“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修订《浙江音乐学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三课两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班子成员集体听思政课、上形势与政策课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1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以巡视整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二是坚持问题清零,持续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力攻坚,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阶段性整改到位问题,深化巩固拓展,及时查漏补缺,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以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推动解决具有长远性影响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来持续放大巡视整改的滚雪球效应,确保整改工作管长远、见实效。四是坚持以巡促建,推动内涵发展。把巡视整改与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浙江“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金名片、文化高地生力军和展示浙江形象新标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808000;邮政邮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电子邮箱:xb@zjcm.edu.cn。
中共浙江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7/t20220719_6547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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