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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9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浙江理工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担当。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巡视整改问题破解。学校党委坚决扛起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召开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安排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协调。全校上下密切配合,形成了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巩固巡视整改落实成效。坚持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先后召开14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针对4个方面13项主要问题94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320条整改措施,明确巡视整改“四张清单”,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见整改、件件有落实。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31人;建立完善制度81项;清退款项113.5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修订《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等制度。出台《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以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独立学院转设等专题学习8次。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对政治理论学习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对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过程管理,编发教师理论学习指导书,做到应学尽学及时学。

  (二)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工作。加快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理工大学研究基地建设,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实现“马工程”重点教材全覆盖使用,通过学术研讨、现场教学、教材编写、课程开设、专题讲座、成果展示等活动,深入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加强校地合作。学校与临平区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6月启动临平校区搬迁工作,9月新校区正式启用,建立浙江理工大学临平研究院,促进时尚创新现代产业学院高质量发展,破解资源、人才等瓶颈问题。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与绍兴市柯桥区共建的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入选首批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与平阳县共建浙江理工大学平阳研究院,与苍南县、温岭市、钱塘区等地方政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推动校地合作发展。

  (四)深化人才培养。加强劳动教育,成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学校召开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构建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若干意见》,统筹推进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提高用人单位满意度,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

  二、关于“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委和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推进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动态调整,修订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党委会议事规则》《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增强议事规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的会前沟通,实施上会议题审核制,相关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上会。修订并实施《浙江理工大学章程》,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配套文件23项。

  (二)健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梳理完成校院两级主要权力清单,明晰责权,明确学校、学院依法可自主实施的办学管理事项。修订《浙江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年度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凸显分类评价的目标导向、评价监督、调控驱动和奖惩激励作用。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学院(部)目标任务党建考核指标。对制度安排未有效嵌入学院治理、“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未充分前置研究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进行约谈提醒。

  (三)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出台《浙江理工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鼓励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提升课程与课堂教学质量。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制定分类评价标准。逐步完善教学科研等效评价体系,突出科研成果为国家、社会服务导向,强调成果的创新质量。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将“智慧校园建设”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九大工程之一,完成浙理中枢和数字化场景集中呈现建设工作,进行大数据仓场景演示,2022年立项数字化改革项目等18项,加快完善多部门协同办事机制。

  (四)有效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形成“学校主导、院系主体、实验室主动”三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完成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认定工作。2022年以来,全面清查涉及管制化学品的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96间,消除安全隐患62项。加大现有消防设施维保力度,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教育学院切实落实安全治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2021年6月28日,所有入住学生均已搬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创建无诈校园实施方案》,构建“一二三五”工作体系,加强反诈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浙江理工大学心理育人工作方案》,形成心理健康预警工作闭环管理。发布《浙江理工大学加强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建设疫情防控数据可视化驾驶舱,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出台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三、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思政课建设。2021年12月27日,学校党委会专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举措。制订《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联系一线思政课教师,关心思政课教学及科研情况。完善校领导走进思政课堂听思政课的长效机制,以“形势与政策课”为抓手,落实校领导讲授思政课制度。

  (二)完善“三全育人”格局。学校党委会对开学初学生思想动态、社团改革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召开学生思想动态月度研判专题研讨会,畅通师生反馈渠道。规范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流程,建立勤工助学线上管理平台;制定《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考核与津贴发放。

  (三)找准继续教育办学定位。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继续教育优质资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水平。修订《浙江理工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合同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完备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强化对招生、听课、教师选聘、成绩管理等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的管控,对30个有在校生的函授站开展调研,每年开展函授站考核评优工作。2021年10月新增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的专职辅导员1名,不断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发挥专职班主任队伍作用。

  (四)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2022年5月,党委会专题研究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出台《浙江理工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修订《浙江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管理,2022年3月相关学院开展教学事故警示教育。

  四、关于“创新驱动和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对“十三五”规划中未如期完成的15项指标进行排查,其中1项已完成,3项因上级政策调整已取消,其余11项指标均已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确保在“十四五”期间达成目标。对“十四五”规划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每年监测评估,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进指标落实。广泛开展“十四五”规划宣传,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截至2021年11月22日,18个学院(部)全部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印。

  (二)切实服务国家和浙江产业需求。学校召开省一流学科建设专题分析会,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负责人分别作专题整改汇报,师资队伍逐步得到改善。学校新增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6个。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十四五”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设立“十四五”学科建设项目24个,其中围绕“三大科创高地”跨学科交叉领域项目3个。征集175件专利成果面向26个山区县市中小微企业免费许可实施,有54名博士入驻常山县、三门县等地企业开展精准科技服务。不断激发教师申报科技项目的积极性,2022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数量2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429项。

  (三)加大政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力度。在纤维新材料、纺织高端装备和绿色智能制造等重点方向加强布局,推进“绿色智能纺织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与绍兴市柯桥区共建的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成功入选首批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与绍兴市滨海新区共建的浙江理工大学绍兴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开发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与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签订校地产学研合作协议。

  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22年3月30日,学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浙理建设推进会,学校党政负责人与二级单位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党委书记每年与二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各二级单位针对不同内设机构岗位职责特点和廉政风险,制定和签订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267份。强化干部大监督机制,取消处于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3名中层干部的考核优秀结果、奖项。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学校每季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校党委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继续教育学院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分管校领导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022年3月25日,学校召开“三位一体”综合测评警示教育宣讲会,分管校领导分别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学校修订《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办,推进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责任。针对校内巡察发现的多领取绩效问题,对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应退绩效津贴已于2022年1月退回。学校积极开展绩效工资年终结算政策宣讲和培训,指导学院制定体现优绩优酬、激励导向的绩效分配方案。

  六、关于“监督责任履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2022年政治监督重点项目清单》,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重点开展监督。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紧盯主体责任落实,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举措20条。

  (二)从严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学校已对2016、2017年尚处于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2名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从合格修正为不合格,期间多发的绩效考核奖已于2022年1月退回。对一学院2015—2017年人均绩效分配管理人员显著高于专任教师的问题立即整改,相应奖励性绩效津贴已于2022年2月退回。指导学院完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统筹平衡各类人员收入水平。

  (三)压实二级单位纪委监督责任。出台《浙江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实行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工作指导。组织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共计11人参加线索处置及第五轮校内巡察监督,做到“以干代训”。对履职不到位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廉洁风险排查。深入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校领导带头对照岗位职责进行自查,学校53个学院(部)、机关部门、教辅和经营服务机构等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完善防范措施,形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914份。

  (二)抓实重点领域监管。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梳理同类型培训班项目,明确纳入纵向课题管理。违规开支的劳务费、交通费已于2021年11月全额退回。违规支付的业务费已于2022年3月全额退回,对涉及教师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出台《浙江理工大学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浙江理工大学政府采购政策100问》,开展自行采购自查自纠工作。出台并严格执行《浙江理工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财务部门建立催缴暂借款的机制,定期通过系统对长时间不能冲销的暂借款项目进行管控,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程序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公款定期存放采用“一次授权、集中招标、分批存入”方式。出台《浙江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巡视指出问题进行反思,2022年投资计划经基金会集体审议通过。

  (三)开展专项督查和警示教育。将科研经费规范使用、招生考试等纳入2022年正风肃纪重点督查内容。针对科研经费、招生工作等重点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出台《浙江理工大学横向科研合同审核细则》,修订《浙江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车管理,不再租用浙江中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结清租赁费用。规范公务接待要求,修订《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编印《浙江理工大学行政与会务工作手册》,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绩效、津补贴发放专项自查,相关学院自2020年度起不再发放电话费补贴,已发电话费补贴于2021年11月退回,对学院党政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二)加强作风建设。对正风肃纪15项重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立项督查问题相关责任人16人进行处置。出台《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三)用心维护师生利益。明确学生医保费收取方式,从2022年9月入学新生开始,按年度由学生自愿缴纳,并为新生资助对象参加医保提供补助。推进幸福浙理建设,开展后勤保障民生工程项目11项、便民事项6项。以临平校区建设为契机,统筹下沙、临平两校区教职工活动场所和学生公寓家具更新,不断增强师生幸福感、获得感。继续教育学院与合作单位多次协调,按省电网标准收取学生宿舍电费。

  九、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学校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科技与艺术学院转设工作的指导,2022年3月9日,党委会专题研究独立学院转设相关事宜,按教育部、教育厅部署积极推进转设工作。

  (二)切实提升班子担当作为、较真碰硬的勇气。2022年1月12日、21日,学校党委分别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开门见山、聚焦问题,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正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红脸出汗触灵魂”。

  (三)坚决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执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修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党委定期研究干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前瞻谋划、整体设计、宏观管理,出台《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2—2025年)》。为没有或较少优秀年轻干部的学科储备“双高双强”型年轻干部,并在3月开展的新一轮年轻干部调研中进行增选。

  (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2016年以来选拔任用的165位中层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修订《浙江理工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任民主推荐范围,坚决执行“凡提四必”。

  (三)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梳理2016年以来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的具体情况,形成典型教育案例。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把关力度,建立全面抽查核查机制,严防“带病提拔”。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自查工作,对15名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教职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基础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出台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书,常态化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例会,举办基层党建工作论坛,开展年度基层党建述职。在新修订的二级单位年度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中,明确将学院党建与思政占比提高至20%。

  (二)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功能。制定出台《浙江理工大学党建“双创”建设实施方案》,把“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和“对标对表、提质强基”专项行动列入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学院(部)目标任务党建考核指标。加强党建“四个融合”工作,健全完善党建与事业发展“四同”机制,培育“四个融合”项目。

  (三)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检查及“回头看”,对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的党支部下发问题诊断书,限期整改。编印《浙江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实务手册》,加强专职组织员党建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合规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批评教育。开展“领雁”培育工程,选优配强“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继续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程,促进党建+科研、党建+育人等深度融合。

  十二、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基层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对整改标准不够高的党支部开展针对性帮扶。开展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全面提升党支部书记业务水平。制定2022年度师资计划,大力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引进人才工作,优化思政课专任教师待遇,探索教师校内转岗机制。强化学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对报告情况开展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

  (二)完善资产清理。8家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2家参股企业改革方案为清理关闭,正积极持续加强各方联系,梳理资源,开展专项法律论证,如条件成熟即办理注销。修订《浙江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持续规范校办企业资金管理,避免财务风险。已完成2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明确1处土地无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下沙校区研究生楼地块产证正通过公开招标办理,其余地块涉及房产根据学校财力逐步分批办理。完成92幢(处)房屋的资料查询,学校已履行完资产核销手续。已找回盘亏资产124件,价值36.59万元,作报废核销处置。修订《浙江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家具管理办法》,落实资产的使用和保管主体责任。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实行“一月一例会、一季度一测试、一学期一培训、一年一考核”,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警示教育,落实重大案件校内通报机制。

  下一步,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举措,作为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三力”的“磨刀石”,做到政治上更加清醒、行动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站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着力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办学治校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保驾护航。二是动态管理,狠抓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聚焦时间节点精准整改、聚焦业务实际系统整改。抓紧抓实“两个责任”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四责协同”和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到边到底。聚焦整改的难点、痛点问题,学会“做加法”,杜绝“后遗症”。有效加强对合作办学、招生、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的防控和监管,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破立”结合,既立足于解决问题,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把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整改,一手抓事业发展,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6843670;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dyb@zstu.edu.cn。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7/t20220719_6547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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