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9人 金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向组织递交这份检讨,我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为此我万分惭愧……恳请组织严肃处理,并以我为反面警醒他人。”酒泉市金塔县某乡镇负责人殷某某在签收县纪委监委立案决定书时,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追悔莫及。
县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治理,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不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县纪委监委深入全县9个乡镇53个部门监督检查5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工作约谈、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至目前,组织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500余份,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62场次。
县纪委监委还开展酒驾醉驾案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公检法移交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今年,已有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9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山丹:过渡期专项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