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酒泉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要严把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考验。”这是酒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次室务会再三强调的重点。
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审理作为深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落脚点,围绕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着力点,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决守住审查调查“最后一道关口”。
市纪委监委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为了让案件办理“第一次就做好”,对办案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正纠错,并跟踪落实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提供可行性咨询意见220余条,对7个县(市、区)227件自办案件综合“检阅”,形成评查意见后“点对点”反馈。准确把握纪、法、罪证据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纪法规定的案件,敢于说“不”,善说于“不”。目前,已退回补充审查调查建议5起,变更处理意见2件。
市纪委监委精选案情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较多、条规适用较为复杂的10起案件的审理报告,梳理编印成册,为市、县两级办案部门提供条规适用、定性量纪方面参考。综合分析全市近3年来案件办理情况,针对存在的8类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比如对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派驻机构办案规程等制度建设提出整章建制的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基层群众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处分处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等。(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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