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协作配合 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效能
“我们在核查信访举报件时,一定要先认真分析,把信访举报事项涉及的内容弄清楚。比如,这件由凌笪镇纪委承办的信访举报件,我们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近日,在郎溪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会议上,该县纪委负责人围绕如何高质量办理信访举报件,为辖区内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授课、讲解典型案例剖析,这是该县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促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能力的具体举措之一。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郎溪县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整合力量、交叉办理等方式,助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据悉,该《办法》明确由协作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催办督办,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控。同时,协作区负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对办理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且经督办仍不整改的,及时约谈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由协作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和复核,对我们乡镇纪委来说,这既是压力又是动力。通过协作区的严格审核把关,不仅规范了基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程序,而且提升了办理质量,有效避免因办理质效问题被县纪委监委‘打回头’的情况发生。”毕桥镇纪委书记毛世兵说道。
此外,为缓解基层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协作区还通过采取交叉、联合等提级办理方式处置信访问题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人情阻力较大、案件情况复杂的重点信访举报件,根据实际需要,由协作区指定其他乡镇或协作区联合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直接办理,有效破解“熟人社会”对信访举报件办理过程的干扰。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发挥协作区监督‘枢纽’作用,通过发现和解决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推动信访事项的妥善化解,真正解决好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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