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以专题培训提升审理业务“硬实力”
“这次专题培训真是‘及时雨’,无论是案例教学还是理论研讨,都让我受益匪浅,解决了我工作中的很多‘疑难杂症’。”7月11日,谈及在平顶山市纪委监委近期组织开展的案件审理专题培训课上的学习成效,刚刚调任鲁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4个月的柯藩藩颇有感触。
柯藩藩说的培训指的是7月6日至8日,该市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业务骨干进行的专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以“如何有效提升证据审核质量”为主题,采取“理论+案例”“规定+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量纪、处分执行以及办案流程、案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并集中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推出的“一起学审理”系列短视频、开展了研讨交流。
“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我们严格按照《审理案件受理标准》开展案件预审工作,并根据类案的不同,对证据审查的重点予以区分。”“我们探索制定了《案件质量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坚持案件审核把关与评查打分同步进行,推动案件承办部门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培训会上,宝丰县、叶县等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介绍的经验做法引起参会人员广泛关注。
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难复杂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二级主任科员王鑫锐从问题根源入手,深刻剖析成因、探讨解决办法,切实让与会人员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培训会上探讨的问题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十分契合目前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今后夯实案件质量基础、更好地开展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卫东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庞保国表示,将会深学细研此次培训课程,把其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坚持实体、程序、款物全面审核,2021年共受理县(市、区)报请备案协审案件129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调研9次,不断提升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专业素能。同时,积极完善审理人才库管理、使用、评价机制,强化对县(市、区)案件审理人才的跟班轮岗培养,为推动全市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查办的‘关口’‘出口’和‘窗口’。”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加大对案件审理干部培训、轮训力度,全面提升全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以案件审理质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杨朝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26f08f41adf04dd899ce66cb63b949d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焦作:监督赋能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