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监督拆违建 小区换新颜
“这个铁皮房在这儿都快两年了,业主们多次投诉始终没人管。你们一来就把问题解决了,现在我们的生活环境有了大幅提升,太感谢了……”日前,接到淅川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梁晓宇打来的回访电话,龙城街道春风社区政和小区居民全先生连声致谢。
事情还要从3个多月前说起。
4月初,全先生向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工作组反映,他所居住的政和小区于2020年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早已竣工,但小区西侧3个违建铁皮房至今仍未拆除,严重影响了小区内部环境。
群众诉求无小事。工作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转交属地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和项目业主县房产服务中心,但两个单位的回复却不一致,都称铁皮房拆除一事应由对方负责。
“谁在推诿,到底该由谁负责?”带着这个问号,工作组深入政和小区进行实地走访。经了解,按照县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统一规划,政和小区西大院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房产中心,但拆迁任务交由龙城街道春风社区具体负责实施。2020年5月,春风社区对政和小区需要实施拆除的铁皮房、简易棚等项目进行拆迁补偿登记,县房产服务中心下属公司于当月将上述拆迁补偿款转给春风社区。月底,小区拆迁任务完成,但3个铁皮房却被遗留下来。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工作组加强督导协调,春风社区于4月8日依法拆除了违建铁皮房。
群众反映的问题虽已解决,但两家单位回复不一致的原因尚未查清。淅川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核。
经查,龙城街道工作人员姚某在接到转办通知单后,未向分管领导汇报,也未到现场核实情况,仅打电话询问春风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某后即回复上报。姚某回复问题敷衍应付,应负直接责任;刘某作为违建拆除工作具体实施者,应负直接责任。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姚某诫勉谈话处理。
今年以来,淅川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扎实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着力根除作风顽瘴痼疾,高效规范处置群众投诉,让“堵点”不堵、“难点”不难,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截至目前,已对典型问题拍摄暗访专题片公开曝光,处理41人。(宋佳 杜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9737905932c341938baeba3e576115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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