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我因工作失误受到了处分,当时感觉心里不舒服,后来就想通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与帮助……”铜川市印台区阿庄镇某村干部王某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
近年来,印台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为了不让每一个受处分人员“掉队”,该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回访教育责任主体、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坚持惩戒与教育齐抓、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实践中,印台区纪委监委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做好回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回访教育对象,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汇总分析回访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成效,梳理问题并提出建议。各案件承办部门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视情况邀请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与回访教育工作。回访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区分不同情况,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强化结果运用。
今年以来,印台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受处分人员分批次开展“全覆盖”回访教育,目前已对54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其转化思想、重拾工作信心。回访对象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努力担当作为。(印台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34/1876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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