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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患者来维权 群众利益大于天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2021年6月9日早上,太康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还没有坐稳,一位大妈进门二话没说咚地一声跪在了办公室里,开始声泪俱下讲述自己家庭的悲惨遭遇。纪检监察组组长赶快把这位大妈搀扶起来,倒杯水,让她坐下来慢慢说。

  这事儿还要从四年前说起。

  大妈姓苏,已经七十多岁,太康县大许寨镇人。四年前小儿子因为股骨颈摔伤到一个医疗机构治疗,可治疗结束后,受伤的左腿膝盖骨以下却没了任何知觉,刚开始还以为会慢慢恢复,但半年后仍然没有好转迹象。一年后X光片显示股骨头已经坏死,并且疼痛难忍,原以为把植入的金属螺钉取出来就不再疼痛,原就治医疗机构经查看X光片以后却又以多种理由推脱。眼看着小儿子下肢逐渐萎缩变细变短,苏大妈这才急了,开始四处求医问药,从去过的医疗机构得到的一致答复是:“治不好了。”苏大妈如梦初醒,到当初的医疗机构去讨说法,结果都是无功而返。一晃两年又过去了,她才弄明白医疗纠纷维权需要先做医学鉴定,由专家把相关佐证材料递交后得到的答复是:“过了医学鉴定期限,无法受理。”苏大妈无奈之下又向县法院递交诉状,终因为没有医学鉴定报告这些关键支撑材料无法受理。苏大妈走投无路,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纪检监察组干部耐心听完苏大妈的诉说,复印了相关医学文书,留下了联系方式,对苏大妈又做了一些思想安慰。送走苏大妈以后,面对这将近四年的医疗纠纷一时感觉无从下手。纪检监察组便联合卫健委综治办、医政股等相关股室对案情进行研判,针对各种可能制定了几套工作方案,对该医疗纠纷进行了解、调查、取证。

  耗时将近半年时间,他们多次向省级医院专家咨询,到苏大妈家中、市卫生健康委、就治医疗机构沟通了解情况,通过不懈努力,形成了一条有利于患者相对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该医疗机构也不得不下调站位,愿意坐下来谈补偿问题。在纪检监察组和市县卫健委相关科股室的共同参与下,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了补偿终了协议。

  苏大妈为儿子拿到补偿款时,那饱经沧桑、整日以泪洗面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一丝欣慰,她声音颤抖着说:“可以去大医院治疗了!我儿子的病有救了!感谢你们!”(程方)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5b7650a1d7144b748dadd0d28972a4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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