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提级监督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提级思维”运用,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提级监督乡村振兴工作,让监督触角直抵基层组织神经末梢,以有力有效监督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兴平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重点帮扶)村提级监督》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4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帮扶)村为切入点开展提级监督,明确了政治理论学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21项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动能互补、内能互促的原则,兴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职能部门专业化、镇(街)纪(工)委近距离、联系纪检监察室权威性优势,采取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与镇(街道)纪(工)委协同、市乡村振兴局配合的形式,通过专项检查、调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廉洁意见回复、提出建议等方式,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督导调研、驻点监督、飞行检查、交叉监督、点穴式监督等多种监督措施,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保障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市镇村三级监督“一盘棋”思想,动态调整监督重点,每季度同市乡村振兴局衔接,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制定监督清单,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图索骥、照单履责。同时,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对镇(街)纪(工)委、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
此外,为发挥提级监督成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联系纪检监察室及时制定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实行“双反馈”,即在向镇(街)党(工)委反馈的同时,抄报市级分管领导,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据统计,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提级监督发现问题12个,反馈整改问题12个,下发交办函12份。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及时归纳提炼提级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提级监督质效,推动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兴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1870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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