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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三“错”并举激活干事创业“一池春水”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近年来,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防错”“容错”“纠错”上持续发力,有效激发人才活力,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护航,营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精准“防错”,打好“预防针”。为降低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错的概率,清原县纪委监委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在宣传教育上狠下功夫,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在“廉洁清原”微信公众号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挖掘运用清原红色资源中的清廉内涵,对廉洁文化进行多角度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聚焦“关键少数”,坚持“凡提必谈”全面覆盖,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主动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在干部提拔任用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引导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明得失、知进退,拧紧思想的“总开关”。今年以来,清原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各级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91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

  严格“容错”,把好“度量衡”。宽容不等于放纵,清原县纪委监委严格划定红线,明确明知故犯、有规不依、谋取私利三类情形,作为一律不予容错的红线。坚决做到把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区分开来。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改进党风政风,对照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见效。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清单内容,深刻检视自身,查找不足。坚持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结,对问题线索查办情况进行全程登记管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通过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消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

  及时“纠错”,守好“纪律关”。本着“用监督加压、用信任加力”的原则,清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容错纠错与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规范问责等措施融为一体,打出一套刚柔相济的“组合拳”。压实整改责任,对失职失责单位及个人同时督促纠错,要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纠错主体责任,汲取个案教训,分析风险源头,排查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3人次,其中前三种形态占比95.2%,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慢作为的“蜗牛式”干部、乱作为的“任性”干部,坚决追责问责,防止宽容变纵容、保护变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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