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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开展“清风家访” 促建“清廉家庭”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小刘在办案部门工作任务重、压力很大,经常要加班加点。他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离不开家人的默默付出,你们辛苦了。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虽然有时会埋怨他,但是内心还是能理解的,因为纪检监察工作非同寻常。你们此次家访,也让我了解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将当好‘廉内助’,多理解和支持他的工作。”近日,红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到纪检监察干部家中进行“清风家访”。

  据悉,红塔区纪委监委已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清风家访”活动。通过家访,把严管和厚爱的要求延伸到干部家属身上,促使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耳边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家访采取分级走访、层层负责的方式。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责对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家访,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机关其他干部进行家访;委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分管或联系的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开展家访;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负责对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开展家访;分管办公室副书记负责对保留待遇和区管职级的干部进行家访。

  为增强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该区纪委监委每年都会“量身定做”不同的家访活动方案。今年在谋划家访活动时,该区纪委监委立足于全面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真实情况,并以“清廉红塔”建设为着力点,向干部家属宣传“清廉红塔”建设的内容,督促其严格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规定,以“家庭助廉”,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次家访活动的完成,并不意味着家访结束。该区纪委监委还实行家访情况登记备案制,由家访人员填写《家访登记表》,组织部门梳理分类,连同家访人、家访对象共同签订的《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家庭助廉承诺书》汇总成册,建立台账,立卷归档,留存备查。同时,对家访中了解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现场能解决的当场给予明确答复;需要协调解决的限期解决;对不属于政策范围内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清风家访’的意义不仅在于送温暖、送祝福,更重要的是摸实情、强监督。”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家访,把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使干部自觉地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建设,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李毅 宋婕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526/109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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