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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打好保障粮食安全“组合拳”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陈某身为党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区粮食购销公司发生代储大米被低价售出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涉粮违纪案件2起2人。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泉港区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聚焦“人、责、粮、库”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统筹打好查纠整改、查办案件、系统施治“组合拳”,为维护全区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政治谈话、监督检查等形式,压实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责任,督促开展粮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集中排查政府粮食储备企业在储备规模、职能划分、库点资格和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对照上级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66个。

  为确保涉粮案件应查尽查、一查到底,该区纪委监委在用好用活自查自纠、上级督查、专项巡察、专项审计等成果之余,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并对历年涉粮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同时,运用“室组”“室组地”联动机制,主动强化问题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置涉粮问题线索24个,处理19人。

  在此基础上,泉港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处案件、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针对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及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场,下发纪律检查书1份,推动粮食主管部门健全规章制度10项,推进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泉港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520/1711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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