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控集团:施行干部处理处分与薪酬挂钩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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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强化纪律警示震慑。近期,省交控集团出台《干部处理处分与薪酬挂钩管理暂行办法》,将党员干部处理处分与绩效考核薪酬挂钩,让处分真正“长出牙齿”、“通电”执行。
办法明确处理处分包括的诫勉谈话、党内警告等12种情形,对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处分后,绩效薪酬的扣减比例进行详细规定。如,受到诫勉谈话的人员,扣减受处理年度5%的绩效年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降级处分、撤职处分、开除处分的人员,扣减受处分年度100%的绩效年薪。同时,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办法明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一事一议”,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集团公司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处分执行“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省交控集团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tszs/p/103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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