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评查90件报批备案案件质量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为提升案件审理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对2021年度审理的90件报批和备案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查出A等(质量优秀)案件7件,B等(质量良好)案件83件,没有C等(质量合格)、D等(质量不合格)案件,案件质量总体明显优于2020年。

  对各省(区、市)呈报的报批、备案案件,在审理工作中同步进行质量评查,是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先后制定了《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报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备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等评查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形成《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内部试行)》,既适用于对报批、备案案件的日常评查,又适用于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初步构建了统一、科学、规范、实用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进行梳理分析,分省形成问题清单,书面反馈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并分别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联系该地区的监督检查室,形成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合力。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指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开展本地区案件质量评查。吉林省纪委监委在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后,召开视频通报会,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云南省纪委监委探索将案件质量调研评查与巡回审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案件“巡回审理”运作机制;甘肃省纪委监委分两轮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6369个,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室将用好评查成果,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形成规律性认识,通过编写业务指导书刊、开展业务培训和组织业务巡讲等方式加强指导。与此同时,总结梳理各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评查标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5/09/content_878703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习近平同德国总理朔尔茨举行视频会晤

下一篇:评论丨坚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