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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室组联动破解行政执法失范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现在好了,没有了非法采砂的船,今年的海带收成特别好,一点不愁卖不出去。”4月25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驻莆田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海产养殖户魏某高兴地说。

  前一段时间,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信,反映南日镇鸡屿附近海域有人非法采砂,群众报警后民警却不处理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很快查清了南日边防派出所民警陈某和林某存在失职失责问题。最终,二人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为了推行派驻机构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莆田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室组”联动监督的若干规定》,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运用于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帮助有关单位发现短板弱项,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针对部分派出所履行职责能力有待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等方面的问题,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直指问题“病灶”,立即向秀屿公安分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秀屿公安分局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加快问题整改。同时,强化与南日镇政府的联动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有效震慑,打击非法采砂效果显著。

  开展专项治理也是室组地联动的关键一环。针对该起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失范等问题,莆田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指导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制定监督方案,督促莆田市公安局印发《莆田市公安机关执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试行)》,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执法过错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堵塞制度漏洞。

  据统计,2021年以来,驻莆田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处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线索3起,立案3起4人次,给予记过处分1人次,撤职处分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507/1711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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