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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悟”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

  2021年1月里的一个早晨,天淅淅沥沥地下着冻雨。一位约莫50岁年纪、身穿大棉袄、头发稀疏花白的中年男子大步跨进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纪委办公室的大门,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喘着气。

  
谁是纪委书记?”未等工作人员打招呼,来访者大声地问,急促的语气中带着愤怒。注意到对方来势汹汹的样子,正在伏案工作的工作人员赶忙迎上前招呼他坐到沙发上,礼貌地递上了一杯温开水。

  
中年男子见工作人员态度热情,便一五一十地讲述起事情的来龙去脉。

  

  该男子称,自己是村里的村民代表,前几日在与邻居闲聊时,听说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村里的事务,然而作为村民代表的他却没有被通知参会,怀疑是村干部故意为之,因此想向镇纪委举报村干部工作失职。

  
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商议村务,是村民代表享有的正当权利。若该男子反映的情况属实,村干部的做法确实侵犯了他作为村民代表应享有的权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文市镇纪委当机立断,立即成立调查小组,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来访男子,一边赶紧向镇组织部门、村委调取了该男子所在村的村民代表花名册,向村委干部核实有关情况。

  
经查,男子举报的行政村的确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除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个别代表外,其他村民代表均已到会,并不存在漏通知或故意不通知的情况。再三核实后发现,该来访男子实际并不是村民代表,其担任的职务是自然村生产队的队长,因此村委才未通知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由于混淆生产队长和村民代表职位职责,加之道听途说被怂恿,该男子才闹出了此番风雨。

  
原来是虚惊一场,工作人员舒了一口气。但来访男子对自身职务不熟悉、搞不清村级组织干部组成体系的情况,仍然让工作人员十分揪心。于是,在梳理好举报内容后,工作人员又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地向该男子介绍村级组织中各干部名称及对应职责等详细内容。

  
一眨眼,几个小时过去了。来访男子听得津津有味并不时点头表示赞同,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处在迷茫中的他如同醍醐灌顶。

  

  不好意思,你这么解释,我就明白了。之前是我自己没弄清楚误会了。”中年男子一下臊红了脸,用朴实的话语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歉意和感谢。

  

  直到临走时,他才发现,这位接待他的工作人员竟然就是自己进门时嚷嚷着要找的镇纪委书记!(灌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09/gxjjw6046de0e-155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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