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召开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月21日,葫芦岛市召开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做好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福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胜秋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并宣布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共安排6个巡察组,对兴城经济开发区等9个开发区党工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市县法院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3月下旬进驻,5月底前结束,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本轮巡察重要意义。对开发区、市公安局、市县法院开展常规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的具体部署,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是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的具体实践。
会议指出,要强化统筹安排,抓住监督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常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做好联动深化,直面基层一线,重拳整治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加强自身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学习,注重提高能力素质,着力提升监督本领。要严肃纪律作风,严守巡察工作职责边界,加强内控管理,自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2/03/24/030115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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