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报:深圳市光明区一人一表排查廉政风险
全区共梳理汇总廉政风险点640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585项,修订完善重点领域规章制度338项……这是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成效。近年来,光明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所有监察对象全面排查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进一步压缩腐败生存空间。
据了解,光明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在以往“纪委对单位”的基础上,紧扣“人”这个关键点,采取“纪委监委—单位—个人”的方式,组织全区监察对象围绕权力运行、办事流程分析查找自身履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个人廉政风险“体检报告”。在报告中,监察对象需要分析风险出现的具体原因,并自行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通过参与区纪委监委此次开展的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行动,我有针对性梳理出自己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并认识到这些风险点就是我工作的警戒线,进一步增强了我的廉洁从政意识。”光明区某街道办事处一位基层干部在座谈会上表示。
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过程中,光明区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和微信、电话等方式指导工作开展。同时,不定期对全区监察对象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开展“飞行”检查,对个人问题查摆不实不全的,要求一律对照岗位职责重新查清查透。
“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发力有效机制,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目前已由个人查摆向内设部门、单位查摆转变,形成‘1+N’(1个单位+多个科室)廉政风险点汇总表。” 光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各单位将结合查摆的风险点,及时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调整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mtzl/8101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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