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巡视巡察 >正文

焉耆县:“提级双反馈”+“抄报报告”机制 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十三届焉耆县党委第一轮巡察,建立完善“提级双反馈”+“抄报报告”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巡察反馈会采取“提级双反馈”。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分别印发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实行“双反馈”,全面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在“三个聚焦”上存在的问题。对需重点关注事项及不适宜向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的问题,由巡察组组长在巡察反馈会前单独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强调管党治党根子在主责、关键在书记,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本级反馈同时,采取提级反馈,向县域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反馈,进一步提高被巡察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的重视力度。

  巡察反馈意见实行“抄报”制度,即抄送县委分管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调度作用,加强问题跟踪督办,推进整改责任落实。

  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实行“报告”。要求被巡察单位将整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限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书面报告,进一步压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通过双反馈+提级反馈+报告,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督促被巡察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发挥巡察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效用。(焉耆县纪委监委 刘晶晶 | 责任编辑 保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68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哈密市: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派驻监督水平

下一篇:贵州:督促疫情防控责任落细落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