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习宣传贯彻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发挥头雁效应抓落实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作出安排,要求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贯彻、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纳入全员培训和新疆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课程,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结合起来,一体学习、贯通理解,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管权治权,增强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干部作风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等贯彻执行不力问题,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落实,推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前不久,自治区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县一级,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共计2.5万余人参加培训。
“报告会是一堂生动的纪法辅导课,提醒我们敬畏纪法、遵纪守法,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负责人参加辅导后说。
为抓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及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交流,部署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学习执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精心组织,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同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解读,推动学习宣传不断走深走实。
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规定,规范执纪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
“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6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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