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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大方:旁听庭审 以案明纪“敲警钟”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走到今天这一步,让我从教30多年的工作没有了,还要接受法律的审判,曾经引以为荣的人民教师变成了挪用学校公款的罪人,我对不起信任我的领导、同事和家人。”在大方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涉案人员张某声泪俱下,悔不当初。

  “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张某系大方县某中学原总务处主任,因缺乏敬畏之心和纪法意识,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60余万元,成为大方县教育系统职务违法犯罪的典型。当天,全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及财务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纪说法。该县纪委监委充分探索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选取县法院公开审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级别相似、岗位相近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以“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旁听者”,让警示教育不再囿于会议室枯燥的宣讲,而是以鲜活的“身边人”来警醒干部职工。

  县纪委监委充分挖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资源,建立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昔日的同事在被告席接受审判,让我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今后我一定始终绷紧廉洁神经,以此为戒,严于律己,做到公私分明……”参加旁听庭审后一名校长说。

  组织同级同类干部参加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只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一个缩影。

  同时,县纪委县监委持续推进“一案一整改”,深度剖析典型案例,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出制度漏洞和监督“死角”“盲区”,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典型案例警示为重点,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11件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刻剖析,编撰成《镜鉴》警示教育读本口袋书,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下步,将持续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常敲‘警示钟’,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不断提高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方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202/t20220215_72548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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