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 涉外领域立法将发挥什么作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姜永斌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联系互动越来越密切,涉外事务领域不断拓宽。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走出国门的企业和公民越来越多,保证企业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与利益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并要求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看来,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正当其时,其重点就是运用法治手段有效维护涉外中国机构、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
莫纪宏说,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只要关系构成的主体、客体等任何一方面包含涉外因素,就可能不完全受本国法律的约束,而受外国法、国际法的影响。国内法、外国法、国际法三者的衔接不够紧密,就会使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一些领域可能无法可依或法规层级较低,一些领域法律法规比较笼统、针对性不强等,这就要求抓紧制定急需的涉外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法律法规,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莫纪宏表示,涉外法治的立足点仍是国内法治,只是在其体系框架内将涉外因素单独归类。
据介绍,涉外法治工作包括如何在遵循国与国之间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双边或多边的协议和措施,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事务。主权国家的海外机构、企业、公民也存在遵守国际法准则、有序参与国际交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
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我国还面临更好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课题。“以前讲国内的涉外领域,通常是指经贸和外事。但现实中,个别国家经常以国家安全名义对别国企业进行打压,仅靠经济方面的法律是不好应对的。”莫纪宏认为,面对新发展阶段我国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要求,需要将涉外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国家安全、文化、社会等多个方面。
以长臂管辖权为例,美国法院在一些情况下对住所不在当地的被告也具有管辖权,而且不仅用于美国各州之间,还扩大到国际范围对别国公民进行管辖。通过“长臂管辖”将特定的中国高科技企业或科研机构加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限制其发展,正是美国此前的“惯用打法”。
莫纪宏表示,涉外领域立法是打通国内国际的法治桥梁,是中国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法治实践的必然产物。面对一些国家的所谓“长臂管辖”行径,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予以反击。“在法治框架下,外国反制中国,中国也可以对等反制,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具体体现。”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281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