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探索建立专报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现将您分管的教体系统党员干部处分(处理)情况报送于您,请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日前,永丰县政府分管教体系统负责同志收到县纪委监委制发的《监督执纪专报》后,立即协调督促整改,不到5天,该单位就递交了整改报告。这是该县以“专报”促“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永丰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监督执纪专报》制度,作为强化对各地各单位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重要抓手,以制发专报的形式,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精准通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情、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有效发挥监督执纪情况的通报、提醒、督促和纠正作用,撬动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更加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精准掌握信息,才能将提醒提示效用“最大化”。“我们坚持‘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季报送’原则,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渠道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永丰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将梳理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形成《监督执纪专报》,每季度专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点对点即时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拧紧责任“发条”,督促“关键少数”落实责任。
提示提醒是基础,整改落实才是目的。“各地各部门落实《专报》情况怎么样?当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又该怎么做?”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明确监督重点,通过随机检查、实地调研、在线抽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对于《专报》反映的系统性、多发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梳理查找存在的风险薄弱环节,切实进行查缺堵漏和建章立制,防止“腠理之疾”变成“骨髓之痛”。
严格制度执行,才能全面压实责任。该县将《专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政治责任清单、个人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对《专报》反映问题重视不够、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视情形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特别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发现不正之风长期滋长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实行《监督执纪专报》是推进同级监督的有益探索,也为深入推动党内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添加了‘催化剂’。”永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持续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深化创新方式方法,探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确保责任落地生根。(永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201/t20220121_99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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