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深学热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深入学习,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深入学懂弄通吃透《条例》这8章59条的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与谋划2022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禹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说。
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条例》,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坚决担负起贯彻执行《条例》的重大责任。坚持支部带头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确保全员覆盖;坚持集体研讨与实践运用相结合,确保学深悟透;坚持多方式与多载体相结合,确保见行见效;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做到熟练运用到位。
除集中学习外,为利用好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怀远县纪委监委新进“新兵”们自发地组建起学习小组通过互换学习材料、交流学习心得让《条例》入脑入心。“正所谓‘执纪者必先正己,律人者必先自律’,纪检监察队伍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条例》对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们纪检‘新兵’更应当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内化责任使命,外化工作规范,让每项工作都能拿得出手,更经得起推敲。”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的“新兵”对于新挑战充满斗志。
五河县朱顶镇纪委书记表示,“《条例》对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等监督方式,还进一步列举了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4个方面问题。作为新任职的基层纪委书记,我一定要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在新的岗位上有新担当、新作为。”
“《条例》中专设‘队伍建设和监督’一章,为我们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依据。作为干部监督室的负责人,我一定要带头践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时刻牢记正人先正己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固镇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说道。
“《条例》深刻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我们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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